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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保险经营的理念与原则:竞争理念

2020-07-21
保险理念知识 保险理财规划理念 保险养老规划理念

4. 竞争理念, 是指保险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 谋发展的观念。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保险市场必然要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在竞争机制的作用下, 要求生存谋发展, 保险企业经营者应不断开拓新的市场, 提高服务质量, 提高对市场反应的灵敏度。在保险企业内部, 还应合理配置资源, 发现、选拔、培养人才, 以保险企业自身良好的服务和可靠信誉, 赢得客户的信任, 获取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5. 营销理念, 是商品经济发展史上的一种全新的经营哲学。

它以市场为中心, 以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为导向, 以整体营销为手段, 来取得消费者的满意, 实现企业的长远利益。营销理念有许多精辟的表述: 发现需要并设法满足它们, 制造能够销售出去的东西, 而不是推销你能够制造的东西。

营销理念是企业经营思想上的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传统的经营思想无论是“生产理念”、“产品理念”还是“推销理念”, 其实质都是以卖方的需要为中心, 着眼于把已经“生产”出来的险种推销出去。在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时代, 在保险市场竞争不甚激烈的形势下, 尚可维持一定规模的经营。但是,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 在多元化的保险市场格局下, 保险竞争日趋激烈, 没有一个保险企业, 更没有哪一个险种能永远保持独占地位。因而产品理念会导致经营上的近视症, 容易使企业不考虑消费者的真正需求, 不考虑市场的真正变化, 而“闭门造车”。实际上, 由于保险学原理目录WWW.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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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竞争的必要性


 竞争的范围很广, 诸如人类社会的政治竞争、军事竞争、经济竞争, 以及“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的自然界竞争。正是因为有了竞争, 动物得以进化,人类得以发展, 社会得以进步。当今社会表现更为白热化的竞争是在经济领域、高科技领域。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多元化, 保险人之间的竞争也就不可避免, 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马克思在分析简单商品生产时曾经指出: 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 它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 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因此, 社会发展到今天, 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回避竞争, 而要在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

 保险市场的竞争, 主要是参与市场的保险人为了取得较好的环境, 占据较多的市场份额, 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必然要在费率、实力和服务上展开竞争。这里有一个朴素的道理, 就是保险市场的开放带来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并存, 要生存就要竞争。当然, 这也是保险市场发育的一种客观需要。从市场垄断到市场竞争是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 是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然趋势, 也是一种社会进步。

 我们说竞争是一种社会进步, 是因为社会进步不仅表现在物质丰富方面,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人的要素上。社会需要强者, 强者在竞争中产生, 强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力军。这种强者既包括某一企业团体, 又包括社会精英而组成的群体, 也包括在平凡工作岗位作出卓越成绩的某些个人。就保险业来说, 企业和个人价值的实现同样需要竞争, 在竞争中发展, 在竞争中壮大。

 然而, 对于多年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生活, 已习惯安于现状的我国大多数人来说, 尽管市场竞争已经开始, 但仍需着重培养我们的竞争意识, 才能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充满活力, 这是一个民族兴盛的基点。

市场需求,保险费率的制定: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


(二) 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

根据大数法则,某一种保险的购买者越多, 风险越分散, 费率就会越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 市场需求和竞争决定着费率的高低,以及人们对费率的接受程度。当市场需求旺盛, 市场竞争激烈时,费率就有下降的趋势; 反之,当市场需求不旺, 市场竞争不够激烈时,费率的居高不下则是不可避免的。

(三) 投保人的购买能力

通常,过高的费率会抑制投保人的需求; 相反, 较低的费率则会刺激投保人的需求。因此,在费率制定时, 一方面要考虑保证企业赔付风险损失的能力和企业利润, 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投保人的购买能力。比如,在汽车保险中, 如果按被保险人希望在任何大小损失时都能获得保险保障来设计保险, 就会大大超过一般投保者的购买能力;因此, 在汽车保险条款中, 一般都设有自负一定损失的规定。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费率, 而且也符合大多数投保者的购买能力。

(四) 国家的政策法规

费率的制定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 特别是要遵守保险法规和政策。一方面,不能为了竞争盲目地降低费率, 导致保险准备金不足;另一方面, 任何保险经营者也不能随意地提高费率或变相地提高费率,增加投保人的额外负担。

保险营销学目录

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三)


 三、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选择:垄断竞争模式

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选择,亦即保险产业组织政策的选择。它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的稳定,从而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

 正如在第一章所介绍的,世界上各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模式有许多类型。完全(独家)垄断型保险市场竞争模式在目前世界几乎不复存在。寡头垄断型模式在日本比较典型,该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尤其在近几年日本多家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下,由于有大型保险公司的接管,从而保证了保险市场的稳定。事实上,垄断竞争型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主流,这是因为,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一方面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另一方面购并浪潮的掀起,导致了保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

 至于市场份额由众多规模相对偏小的保险公司共享的完全竞争型模式则是非常个别的现象。

 中国1985年前的保险市场属于独家垄断型保险市场,1986年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成立,到2000年底,30家保险公司中,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占市场份额的69.67%,其余公司的份额仅为30.33%。

 基于上述分析,在封闭型经济条件下,寡头垄断型模式是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理想选择;而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中国保险市场的理想模式将是垄断竞争型模式,其危险模式是自由竞争型模式。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选择基于以下依据:

 第一,由于竞争可以促进产品的创新、服务的改善、费用的降低,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因此,要求有一定程度的竞争,这就要求具有一定的保险公司数量。

 第二,入世承诺。中国的保险入世承诺中,只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条件作出了规定,而加入时营业许可证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或执照数量限制。这就决定了将会有大量的外国和本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未来中国保险市场将是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局面。

 第三,规模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垄断。由于一定经济规模可以降低费用率,规模经济的要求促使保险公司趋向一定的规模化经营,从而促使一定程度的垄断。

 第四,保险公司自身特点需要一定的垄断。保险公司是风险管理企业,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才能在其他小型保险公司破产时有大型保险公司接管,从而使被保险人得到保险保障;否则,保险公司本身就不保险了,被保险人也就缺乏保险保障,从而带来社会问题。

 第五,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需要打造保险“航空母舰”。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竞争,各国为了提高本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在产业组织上将会注重打造民族保险业的保险“航空母舰”。同时,保险公司为了提高本公司的竞争力,也将通过公司的股份化改造、公司购并浪潮来增加其资本量,通过打造保险“航空母舰”来提高其竞争力。

 第六,中国国情。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决定了保险公司规模的多元化,以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同时,中国保险市场发育尚欠完善,也决定了完全自由竞争型的保险市场竞争模式不适合中国。

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选择


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选择: 垄断竞争模式

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选择, 亦即保险产业组织政策的选择。它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的稳定, 从而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

正如在第一章所介绍的, 世界上各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模式有许多类型。完全 (独家) 垄断型保险市场竞争模式在目前世界几乎不复存在。寡头垄断型模式在日本比较典型, 该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 尤其在近几年日本多家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下, 由于有大型保险公司的接管, 从而保证了保险市场的稳定。事实上, 垄断竞争型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主流, 这是因为, 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 一方面保险公司数量增加, 另一方面购并浪潮的掀起, 导致了保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

至于市场份额由众多规模相对偏小的保险公司共享的完全竞争型模式则是非常个别的现象。

中国 1985 年前的保险市场属于独家垄断型保险市场, 1986 年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成立, 到 2000 年底, 30 家保险公司中, 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占市场份额的 69.67% , 其余公司的份额仅为 30.33%。

基于上述分析, 在封闭型经济条件下, 寡头垄断型模式是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理想选择; 而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 中国保险市场的理想模式将是垄断竞争型模式, 其危险模式是自由竞争型模式。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选择基于以下依据:

第一, 由于竞争可以促进产品的创新、服务的改善、费用的降低, 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因此, 要求有一定程度的竞争, 这就要求具有一定的保险公司数量。

第二, 入世承诺。中国的保险入世承诺中, 只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而加入时营业许可证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或执照数量限制。这就决定了将会有大量的外国和本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 未来中国保险市场将是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局面。

第三, 规模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垄断。由于一定经济规模可以降低费用率, 规模经济的要求促使保险公司趋向一定的规模化经营, 从而促使一定程度的垄断。

第四, 保险公司自身特点需要一定的垄断。保险公司是风险管理企业, 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 才能在其他小型保险公司破产时有大型保险公司接管, 从而使被保险人得到保险保障; 否则, 保险公司本身就不保险了, 被保险人也就缺乏保险营销目录

中国太保 (车险)市场竞争力如何?


我国保险市场上存在很多的车险公司,投保人该如何选择呢?中国太保(车险)怎么样呢?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参与车险市场,作为车险市场的三巨头,人保、平安和太平洋是众多车主的属意对象。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991年4月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 公司在国内投资控股专业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专业经营人寿险业务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这两个公司在国内共设有5469个营业机构,拥有比较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公司在美国投资设有中国太平洋(美国)服务公司,在香港投资设有中国太平洋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在伦敦和纽约设有代表处。公司与荷兰国际集团合资设有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7亿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神行车保机动车辆保险是国内优质的品牌车辆保险。神行车保机动车保险产品在传统产品的基础上,提供更低的价格、更好的服务。行业车险产品包括机动车损失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损免赔额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和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

价格优势:太平洋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叁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理赔优势:保险公司的服务主要是体现在理赔上。有经验的车主都知道,理赔方便快捷是选择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对常跑外地的车主来说,能否全国通赔是非常重要的。

在太平洋投保汽车保险,除了享受到比电话车险更便宜的价格外,还可以享受到即时理赔,全国通赔的优势服务。车开到哪里,太平洋汽车保险的服务就在哪里。有效缩短理赔的结案周期,还需要车主及修理企业的支持与配合。对车主来说,车辆保险在索赔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报案要及时。二、索赔材料要齐全,提供要及时。三、定损后及时送修。四、慎重选择修理厂。五、谨慎委托代理人代办索赔事宜。六、向第三者支付赔偿前应提前与保险公司沟通。

目前除了传统渠道,各家也陆续推出电话销售,以降低中间费用,让利给客户。假设,使用期一年的续保车辆,购置价17.99万元,投保相同组合的车险,人保车险的电销报价为4200元,平安为4100元,太平洋为3900元。如此看来,电销续保的话,太平洋在价格上占据优势。而新车电销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表示新车不参加15%优惠活动,只有1至8年车龄的车辆可以参与优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于2008年7月24日通过保监会批复(保监产险〔2008〕893号文件),2008年8月18 日开始在上海、无锡、东莞三地试点销售,截止2009年底已在全国24家分公司开办电销专用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电话营销经验和销售业绩,当地市场反应好。

电销中心集中设置在深圳,服务、理赔等后续服务设置在客户所在地的分支机构,电话营销全国统一号码10108888(开通地区都可以市内话费拨打)。电销中心运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点——20点,周六周日9点——18点,客户只要拨通电话,我们专业的电话营销团队将会秉承“专业、品质、感动、超越”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电话车险服务。

太平洋电话车险,在查勘、定损、核价等环节会提示客户备齐相关材料,争取一次解决。如果是3000元以下的额度,一个工作日就可解决。万元案件,承诺三日赔付,可以最大限度节省时间,减少麻烦。

太平洋电话车险承诺只要拨打电话后,查勘人员会在15分钟内及时与客户沟通,确认车辆确切位置,约定查勘时间,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太平洋电话车险于2011年8月20日正式启用新电话号码,新号码的用意在于太平洋保险公司要借此次电话车险号码的升级,对电话车险的服务进行升级:全国范围内推出五星级无限次免费道路救援服务、理赔服务全年365天无休、异地出险全国通赔、单证齐全快速赔付等。

电话车险是2007年以来“热”起来的新型车险销售渠道,自中国平安首先开通这个渠道后,中国人保和太平洋保险等其他机构纷纷跟进,激烈的竞争倒逼着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车险理赔服务水平。太平洋保险此次更换新号码,实际是应对竞争的一种措施。

以电话车险销售号码升级为契机,太平洋保险对电话车险服务升级: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五星级无限次免费道路救援服务、理赔服务全年365天无休、异地出险全国通赔、单证齐全快速赔付等一系列升级服务,并且还在多个地区实行代办年检、免费洗车、酒后代驾等多项便利私家车主的增值服务。

车主必备保障

驾驶意外风险远高于普通意外,车主所购买的车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提供的保额通常都比较低,价格贵;相比之下应该选择保险公司专门针对车主提供的人身险可全面呵护您和家人的驾乘安全,爱车更要爱自己!

险种,保险市场:竞争内容


 1 . 险种质量和价格

 我们常说,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对于保险企业来说同样如此, 没有高质量的险种, 就不被保户认可, 就难以立足市场。保险企业的险种质量主要表现在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办法上。也就是说, 不同保险企业的同一险种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大小、赔偿标准的高低是保户最看重的。保险市场日趋发育成熟, 不同公司的相同险种大量增加, 保险消费者自然也要货比三家, 而险种的质量就成为选中与否的主要内容。险种价格方面的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质量相同的前提下, 谁的险种价格低廉, 谁就有强劲的竞争力, 反之就会在竞争中处于被动。事实上, 险种质量和险种价格都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 具体地说是保险经营成本的集中表现。如果一个企业注重风险管理, 内部有较为健全的约束机制和科学的定损方法, 财务开支能够得到合理控制, 且资金管理运用成效明显, 经营业绩很好, 那么, 经营的险种不仅可以在扩大责任范围, 提高赔付标准方面胜人一筹, 而且可以较低价格面向市场。这样就会被更多的消费者认可, 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例如: 在我国航空意外险市场的竞争中, 2002 年可谓风起云涌,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100 元买断全年航意险的新举措, 旋即在中国人寿则可以50元买断全年的飞机、火车、轮船意外险, 美国友邦也不甘落后, 将航意险的保险期限改为飞机起飞前和降落后2 小时之内。

 2 . 险种品种的竞争

 当今社会是丰富多彩的, 社会公众的保险需求是多层次的。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保险能力的增长, 会不断提出投保能够满足自身需求的险种。消费者的需求就是保险企业开发新险种的动力, 以争夺保险消费者为目的的保险企业, 就应不遗余力地开发、引进新险种。为了保持市场的占有率, 在险种经营上要努力做到“开办一代, 储存一代, 研究开发一代”。一种观点认为, 保险公司在保险险种开发上应成为百货公司, 让各个层次的消费者都能各得其所, 这样的公司才能在竞争中取胜。此话不无道理。

 3 . 服务的竞争

 同购买其他商品一样, 保险商品的消费者不仅期待买到称心的商品, 还希望得到良好的服务。严格地说, 这是保户的一种权利, 也是保险人的一种义务。纵观日本产业界的市场竞争, 大致经历了产品质量、良好的服务和企业文化的竞争这样三个阶段。其中的经验对我们不无启迪。许多有识之士提出:

 “服务是企业的第二次竞争。” 国外有一种产品销售理论, 叫做“1∶25∶8∶1” 规则, 即服务好一个用户可以影响25 个消费者, 会诱导8 个人产生购买欲望,其中一个人会产生购买行动。服务好老用户, 是一种胜似有声的宣传、渗透。

 这种现象称为“ 口碑效应”。所以, 我们说保险服务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无疑也是保险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上, 保险服务历来为保险人所重视, 所谓保户是上帝就足以体现这一点。

 一般来说, 保险服务有三种境界, 第一种是让保户过得去, 第二种是让保户满意, 第三种为最高境界, 就是要感动保户。当一个人被别人的行为感动时, 会对感动源经久不能忘怀并会在自身的活动范围内加以渲染。因此, 保险服务要让保户高兴而来, 满意而归, 应该是每个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所追求的。当然, 保险服务不能在口头上, 亦不能仅仅停留在微笑服务等表面形式上, 而应善于站在保户角度不断改进服务, 深化承保、理赔、防灾等环节上的服务。展业承保上, 不仅能讲清保险常识, 讲清某一险种的实质内容, 为保户答疑解惑, 而且能为保户设计出合理的投保方案, 做保户的保险顾问; 理赔上, 合理、公正地定损, 不克扣保户, 同时在时间上要快速; 防灾上, 通过保险防灾工作, 减少保户财产损失, 降低赔付。通过保险防灾也让保户真正感到保险人不仅仅是收取保费, 灾后给予赔款, 而且对其财产安危也十分关心。保险服务工作加强了, 保险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发展前景将会是十分喜人的。

 4 . 实力和信誉的竞争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一种特殊行业, 作为被保险人, 无论是单位或个人,参加保险的最终目的是在遭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及时得到足额补偿。

 因此, 要求保险人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才足以担当起补偿重任。正因为如此, 保户才特别看重保险人的经济实力。保险人欲达雄厚的实力, 除了扩大市场占有额, 增加业务规模外, 当前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管理, 降低经营成本,向管理要效益, 加速保险基金的积累, 壮大实力。应该说, 这是取得保险经营实力的主要途径。可以说, 保险企业的实力与企业信誉是相伴而生的。保险人要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求得发展, 就必须讲求信誉, 以信为本。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 如果以随意违规提高回扣、降低费率来赢得保户, 即使一时见效, 也是不能长久的。保险人的实力是信誉的基础, 而信誉则是天长日久形成的, 而影响其信誉高低、形象好坏的, 主要是企业对社会承诺及保险合同履行的情况。所以, 取得好的保险信誉, 除具有经济实力做后盾外, 要靠每个保险员工从一点一滴规范行为, 赢得保户, 造福社会。

药品价格,发改委拟放开部分药品价格 企业自主定价参与市场竞争


23日,记者获得发改委拟放开部分药品价格的征求意见稿,发改委有意放开非处方药、非医保目录等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该征求意见稿显示,放开药品价格的范围包括医保目录外的中国物质专利药品、医保目录外血液制品、零售药店出售的医保目录非处方药品、医保目录中药品通用名下不报销的药品剂型、国家统一收购的计生药具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5类品种。前述品种取消政府定价,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给自主定价。也就是说零售药店的非处方药(医保内、医保外所有品种)、医保外的专利药、血液制品拟全部放开价格。

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发改委今年的工作重点,在这样的背景下,药品价格拟逐步放开。今年5月,低价药(化药3元以下、中药5元以下)全部在标准范围内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多次强调,“低价药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的先行试点”。

其实,早在今年2月,发改委就已经内部下发征求意见函,拟对低价药、省管otc、目录外专利药品等实行价格放开。而7月中旬最新的征求意见中,药品范围不仅仅停留在省管otc等品种上,而是欲将范围拓宽,非处方药、非医保的部分品种的价格都将放开。

另外,为了避免价格放开之后药价不断攀升问题,征求意见稿还显示加强对独家产品或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药品的重点监测,同时要求各省也制定省管品种的实施方案。值得关注的是,江西已经放开601种省管非处方药(otc)品种价格,30个重点监控的非处方药品种的价格5跌1升24平,价格总体稳定,市场供应正常。

业内人士粉洗,放开药品价格的管制,让其参与市场竞争,部分药品可能会出现价格波动。但是需要经过几轮的调整才能使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符合市场的规律。还是需要政府的力量做一定的规范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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