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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五险一金按工龄补齐养老保险吗

2020-03-05
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公务员的五险一金按工龄补齐养老保险吗?据《新闻晨报》报道,有媒体发布消息称,人社部已经完成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制定,目前进入论证阶段,其核心内容是根据公务员的工龄进行一系列计算来确定如何补齐养老保险。

公务员的五险一金按工龄补齐养老保险吗?对此,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延君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还在讨论中,并没有定论,所谓“公务员养老金将按工龄补齐保险”也只是其中一个意见和观点,“这些传出的消息不可靠”。

有媒体发布消息称,人社部已经完成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制定,目前进入论证阶段,其核心内容之一是根据公务员的现有工龄,经过计算补齐相应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便成功并入到社会养老保险中。

报道称,人社部高层向其透露:“目前的方案是根据公务员的工龄进行一系列计算来确定如何补齐养老保险。”现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公务员此前并没有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官方回应:仅是其中一个意见“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还正在论证过程中,并没有定论。这些传出来的消息都不是很可靠。”昨天上午,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延君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说。徐延君说,像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这类涉及全民的政策方案,肯定是要经历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首先各部门要对此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征求意见,等到修改得差不多,再提交国务院审定。国务院原则同意通过后,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据我所知,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还没进入程序中。”徐延君称。对于公务员养老金改革将按照工龄补齐保险的消息,徐延君说,其实这仅是一个意见和观点,并没有定下来。他表示:“原本说今年要进行双轨制改革,但据我所知,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公务员的五险一金按工龄补齐养老保险吗?专家分析:现在还没有解决方案昨天,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记者分析说,报道中只是一个建议方案,而且此方案并没办法解决目前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问题,“我认为行不通。”杨燕绥分析说,企业养老金是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里,企业要承担20%的缴纳比例,此外企业还要拿出4%到8%的职业年金,这个缴纳比例事业单位怎么办?“机关事业单位是不盈利机构,不能滥收费,相当于工资总额20%的基本养老费和8%左右的职业养老金,事业单位去哪儿找,现在还没有解决的方案。一天没有方案,机关事业养老金改革方案就一天都实行不了。”专家建议说,是否可以考虑把这部分缴费和公务员涨工资共同来完成,将上涨的工资转换成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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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从2014年10月起,我国就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养老双轨制的并轨,双轨制也随之被打破。无论参保缴费从何时真正开始,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得从2014年10月起就补缴相关的养老保险费了。

根据公务员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公务员需按工资8%缴养老保险!

决定指出,我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照决定,在此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在此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在此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在此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解析“公务员养老金”


近日除了“网销车险”“以房养老”等热门话题,还有一个就是“公务员养老金”问题引发全民关注。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的讨论再度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是“革自己的命”的改革,涉及人群广泛,也被社会呼唤多时。在确认改革的大方向后,如何改,改成什么样,应当允许多方意见发表,鼓励公开讨论。当前需要确认的是,决定养老金改革成败的关键,不在于是否降低公务员的退休待遇,而在于能否扭转不公平的养老机制。当务之急是“并轨”,即把两条不同轨道上的养老金实施办法,合并到同一轨道上来运行,集中到同一规则下审视,消除特权,消除不当福利,努力抵达最大限度的公平合理。

“并轨”确实要触动深层利益,但并不等于吃大锅饭,搞绝对平均主义。相反,一套面向全社会的,更加公平合理的养老金运行机制,尊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异性也是其基本要求。比如繁重体力劳动者,可以允许按照规定提前退休;公务员群体也可以保持一个相对舒适的退休待遇。在此原则上,养老金“轨”的合并与统一,涵盖多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实现统筹办法的并轨。目前企业人员养老金实行单位和员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而机关事业单位全赖国家财政统一拨付。不公平首先就体现在这种泾渭分明的缴存方式上。在政府全盘托底养老尚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彻底改革现有的缴存方式,让公务员与企业员工一样参与缴纳养老保险,就成为趋势。

其次,实现支付渠道的并轨。企业人员养老金从自筹账户中列支,随时面临着资金缺口扩大的风险,而公务员养老金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只享受职务利好,不承担市场风险,显然让人感觉“不公平”。实现支付方式的统一,把“井水与河水打通”,让水活起来,才可能实现不同群体在养老金运行问题上的共同进退、协力同心。

再者,实现养老标准的并轨。有报道说,时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高出企业退休人员3至5倍,最高相差50倍。养老金平均主义不是公平,标准悬殊也不是公平。公务员养老金要体现体面劳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样也要体现。并轨要不要降低公务员退休金,需要同其他群体放到共同的视角和要求下来审视,消除不合理差距,不公平对待。唯有如此,才能把相去甚远的轨道,拉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公务员群体既是双轨制养老金制度的“受益者”,又是改革的直接推动者。自我革命,需要拿出有力的改革举措;推动公平,必须释放足够的改革诚意。

养老保险并轨后公务员如何买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养老双轨制就要被废除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并不让人期待的“噩耗”,而对更广泛的企业员工来说,并轨就意味着与机关事业员工的退休待遇将不断接近,甚至有可能被提高。虽然具体的实行细则方案还没定下来,但“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制度设计将在明年具体落地实施,让人充满着期待。不过,养老金并轨了,公务员该怎样规划自己的养老账户?

双轨制下公务员养老福利可观

退休金双轨制是对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即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制度有所不同。这个不同一直被诟病,其被社会认为不公平的地方体现在三点: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从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说白了,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不用交养老金,退休后又享受比其他人更高的养老待遇。

具体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在机关单位连续工作满35年,没退休前拿5000元的月收入,则退休后收入为5000×90%=4500元。但如果其在企业工作,退休后的收入则有相当多的不确定因素。

按照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年限等来计算,而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相差很大。不过,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中显示,尽管企业职工退休金连年上调,但养老金的替代率却在持续下降。在2011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2.90%,也就是退休前同样拿5000元月收入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可能只能拿到约2145元。两者的差别非常大。

并轨后“夹心层”公务员压力最大

并轨后的制度是什么样的?简单点说,就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则是指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


公务员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其目的在于满足公务员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务员保险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公务员保险制度为部分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够尽快恢复劳动能力,这对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二)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和逐步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公务员健康地工作并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这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把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之中无疑也是有利的。

(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还可以使公务员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他们更加自觉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工作。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与公务员的福利制度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都是公务员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一是公务员保险的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以及应当由他们供养的直系亲属;二是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或待业原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保险的组织与实施都是社会化的。从公务员保险制度的这些特征看,公务员保险制度所遵循的是社会主义的物质保障原则。

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2.公务员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3.公务员疾病的公费医疗和保险待遇;

4.公务员生育的保险待遇;

5.公务员退职退休的保险待遇;

6.公务员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7.公务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

8.公务员集体保险待遇。

对上述公务员保险项目的实施范围、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国家都要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具体明确的予以规定,以便于使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

山东省公务员养老保险新政策


我省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意味着我省35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正式缴纳养老保险,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印发实施细则的省份,也是首个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的。29日,省人社厅召开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近年来,养老“双轨制”成为社会诟病的不公平因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只进不出”,造成不少企业职工呼吁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初期,想过难,但没想过这么难。想过复杂,但没想过这么复杂。”29日,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在发布会上连用两个“难”和“复杂”来形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实施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今后的待遇调整政策。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按这次改革确定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这次改革把单位养老转变成社会养老,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不再单纯依赖单位,而是纳入社会保障的大盘子。改革之后,体制内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单独建账,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方式计算待遇,与企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房波介绍。

此外,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不再与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安排。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由省政府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正常调整机制。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核心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还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将原来单纯依靠退休费保障的制度,改变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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